市商务委关于转发本市餐饮、美发美容、洗染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
来源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12 14:01:28
市商务委关于转发本市餐饮、美发美容、洗染服务业
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的通知》(沪肺炎防 控办〔2022〕527号)等要求,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上海 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分别制定了本市餐饮、 美发美容、洗染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区域内居民生活服务业复工复市牵头工作,加强疫情 防控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街镇做好企业复工复市的保 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餐饮、美发美容、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 企业复工复市,更好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服务需求。
本市餐饮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餐饮业复工复市,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服务 需求,根据《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上海市 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复工复市临时集中住宿 消防安全提示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疫情防控指引。
一、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复工 复市疫情防控方案、闭环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员工信 息采集、防疫培训、应急演练等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和本 市疫情防控措施。
二、办好复工复市相关手续
企业复工复市须向所在区商务部门或区防控办指定的部门 申请办理复工复市相关手续,为返岗员工、运输车辆通行以及企 业自有骑手分别办理"复工证""车辆通行证"以及"电子通 行证"等。
三、强化经营场所人员进入管控
经营场所入口必须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 字哨兵",要求顾客进入经营场所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 兵,测量体温无异常(<37.3℃>,对电子信息登记有困难的老弱 人群应提供登记帮助,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四、严格执行防控期间的外卖经营范围
餐饮门店的复市仅限于通过企业小程序等途径实施线上外 卖提供服务。企业可与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专业外卖配送平台 建立合作,完成产品配送,也可安排自有骑手进行产品配送。各 外卖品类要全面推行"食安封签"管理,查验取餐快递骑手的有 效核酸检测报告,认真落实杜绝可能发生交叉感染的防护措施。 防范区餐饮门店可根据辖区内人员流动情况,逐步恢复线下外卖, 严格执行顾客扫码、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等防疫要求,直接接触 外来人员的一线销售服务员工必须戴好N95口罩、防护手套和面 屏。
五、复市企业员工实行闭环管理
复市企业员工返岗后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做好每日"1+1" 检测,即上午一次抗原检测、下午一次核酸检测,循此往复。发 现检测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自我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对新返 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员工需完成全程 疫苗接种后方可返岗上岗,符合要求的还需完成加强接种。闭环 管理期间,员工的饮食、住宿安排、工余休息等应创造条件分设 区域,做到避免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六、切实做好产销重点环节的防疫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
企业经营场所在恢复经营前,应分片、区开展一次全面的预 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 复市后应每日对生产与销售服务场所定时进行开窗通风和环境消毒、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 (如外卖通道与工作台、电 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垃圾桶、卫生间等)每日清洁 消毒三次并做好记录。采购物品做到专人接收货,对货物表面使 用常量喷雾器喷洒进行消毒再入库。要严格进货查验、登记溯源 制度的执行。生产岗位员工要全程佩戴口罩,按照质量规范认真 操作,确保食品安全达标。有运输车辆的,应使用消毒湿布巾或 常量喷雾器,每日两次对车辆进行消毒。严格遵守科学消毒要求, 做到"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 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 毒",杜绝过度消毒。
七、加强安全生产和集中住宿管理
集中住宿场所宜选用周边闲置建筑或企业内部末营业的独 立楼栋、独立楼层。临时住宿点应靠近安全出口或能直通室外, 优先设置在建筑首层。严禁设置在仓库、厨房等高危区域。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灭 火器和墙式消火栓、消防水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动 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住宿区域不得吸烟,使用盘 式蚊香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时住宿点确定后,要对电气 线路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开展一次场所火灾危险性和熟悉逃生路 线的培训。
八、应急处置与防疫物资储备
企业在复市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疫情突发情况,应立即启
上述指引根据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22年5月7日
本市美发美容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美发企业复工复市,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服 务需求,根据《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上海 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复工复市临时集中住 宿消防安全提示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疫情防控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防范区内目前仅提供男女理发服务的美发企 业。
二、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美发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 方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 备,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 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 不紊。
三、顾客管理
1、做好进店查验。在理发店门口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 “场所码".要求入店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 码、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店理发,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2、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同行家庭成员出示 "亲属随申码"等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3、推广预约服务,建议顾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预 约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以保证美发场所每位理发师同时间段只 接待一位客人,服务座椅实行间隔服务,避免交叉感染。
4、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合理设置经营场所顾客 最大接待量,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
5、收银台区域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
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
四、环境卫生
1、美发企业应在恢复经营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理发店 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 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
2、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门把手、扶梯扶手、 卫生间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 录。
3、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排气 扇运转正常,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保 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如使用中央空调,应加大新风量。
4、顾客等候区、服务区、洗手间、收银区等区域环境整洁, 及时清理碎发等垃圾。公用洗手间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每日 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卫生间洗手池配有足够的洗手液、消毒酒 精、手纸,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证消毒频次和效 果。
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 专门垃圾桶或垃圾袋。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垃圾 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五、设备用品用具管理
1、对美发服务场所地面、座椅、衣柜、扶手、工作台、洗 头池、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和区域的物品表面应进行消毒,根据顾 客流量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2、操作台、共用设备和美发工具等实行"一客一消毒”。 剪刀、梳子等必须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必须 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一次性用品要保 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3、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中, 与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存放,并且及时清洗消毒。
六、员工管理
1、复业企业员工返岗后按照向政府部门报备的名单实施闭 环管理,所有人员在指定工作岗位和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最 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直接接触。对新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闭环管理所有人员禁止外出, 禁止不必要的人员集聚活动。
2、做好每日1+1检测,即上午一次抗原检测、下午一次核 酸检测,循此往复。发现检测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自我隔离、转 运等防疫措施。
3、闭环管理期间,员工的饮食、住宿安排、工余休息等应 创造条件分设区域,做到避免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 离。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工余生活管理,杜绝燃气、电器设备等违 规使用的安全隐患。
4、所有员工上岗期间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 消毒,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 脏后,须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 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 能力,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6、所有员工接种疫苗做到"应种尽种",符合要求的还需完 成加强接种。
七、加强安全生产和集中住宿管理
1、集中住宿场所宜选用周边闲置建筑或企业内部末营业的 独立楼栋、独立楼层。临时住宿点应靠近安全出口或能直通室外, 优先设置在建筑首层。严禁设置在仓库、厨房等高危区域。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墙式消火栓、消防水喉。
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 停放或充电。住宿区域不得吸烟,使用盘式蚊香应与可燃物保持 安全距离。
4、临时住宿点确定后,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开展一次场所火灾危险性和熟悉逃生路线的培训。
八、应急处置
1、美发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有突发 情况,必须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确保防疫安全。加强应急 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属地 政府沟通,建立阳性人员转运通道。
2、美发企业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 地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 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 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
上述指引根据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2022年5月7日
本市洗染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本市洗染行业复工复市,满足群众日常生 活服务需求,根据《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上 海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复工复市临时集中 住宿消防安全提示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疫情防控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洗衣店、洗涤工厂的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工 作。主要内容包括主体责任、入场管理、环境卫生、人员防护、 分区管理、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本行业已有特殊防疫要求的 从其要求执行。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洗涤工厂和洗染行 业的网点可开门营业,逐步推行"线上下单取送"和"线下到店 消费"服务模式。
二、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网站建设: 上海企业港版权所有© 2011上海市虹口商业联合会 沪ICP备17004385号-1